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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进一步深化“一切工作到支部”的鲜明导向,指导党支部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,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促进党建经营融合发展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对象
公司所属党支部
二、考核内容
(一)党支部组织建设;
(二)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;
(三)党员学习教育管理;
(四)党员作风建设情况;
(五)发展党员工作;
(五)其它。
考核细则每季度检查前下发。
三、组织实施
党支部工作考核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,由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,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初进行。
四、考核的方式及标准
1.查阅资料: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,查看相关材料。
2.个别访谈。
3.党建知识测试。
4.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。
五、考核结果运用
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,考核总分(不含加分)95分及以上为优秀,80~94分为合格,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。
(一)考核不合格的支部,应针对存在的问题,及时落实整改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,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公司党委。
(二)连续三次季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,作为年度优秀党支部进行表彰。
六、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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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持续加强和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,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等规定和... 详情信息>>